中新網包頭8月21日電 (記者 李愛平)支持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世界500強跨國公司自身或其全資子公司的科研機構在包頭設立研發機構或遷入研發總部,市政府給予不低于5000萬元資金支持,連續支持3年。
21日,記者了解到,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官方近日印發了《包頭市加快引進高端研發機構十五條工作措施》(簡稱《工作措施》),對于支持海外知名高校等在當地設立研發機構作出了具體舉措。
按照《工作措施》,官方將鼓勵包頭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與創新資源密集的國家和地區以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大院大所大學對接,聯合共建研發機構,或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支持聘請外籍專家和研究人員。
官方稱,對上述國際研發機構還將提供人員出入境、居留許可、知識產權保護和辦公條件等方面的支持。
值得提及的是,當地官方還將通過“揭榜掛帥”等方式,引進國內外大院大所大學具有引領性、原創性、標志性的頂尖人才(團隊)參與該市企業實施產學研合作項目,聯合開展核心技術攻關,并按照項目實際研發投入的10%,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資金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