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湖北段近年來最大非法捕撈案件宣判 8人被判刑罰加增殖放流
新華社武漢12月14日電(記者李思遠)長江湖北段近年來最大的非法捕撈案件14日在宜昌市伍家崗區人民法院宣判,8名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被告人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判罰增殖放流成魚3900余公斤、幼魚170余萬尾,以修復被破壞的長江生態環境。
今年6月4日凌晨,長江航運公安局宜昌分局聯合宜昌市漁政、宜昌市公安局環境保護支隊,在長江湖北枝江段水域當場抓獲正在進行非法電捕魚的6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查獲非法捕撈所得的漁獲物15個品種近1600斤。
專業機構評估,僅此一次電捕魚便使該水體2000余萬立方米內3900余公斤成魚、170余萬尾幼魚遭受影響,是長江湖北段近年來查獲的最大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
后經長江航運公安局宜昌分局偵查,李某某等6人與被傳喚到案的雷某某等2人在2018年以來,多次于禁漁期內在長江干線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2000余公斤,非法獲利2萬余元。該團伙分工明確,有人負責駕駛船舶,有人負責操作發電機發電,有人專門操作電捕魚工具,形成了一條完整的捕、運、銷非法利益鏈。
近年來,長江航運公安局堅持以維護長江生態安全為職責使命,保持高壓態勢,重拳出擊,充分履行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職能,嚴厲打擊破壞長江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