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貴州網訊(陳逢文 本網記者 陳嘉新)近日,鎮寧自治縣公安局在當地漁業部門的配合下,查處3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3名從事非法捕撈的違法人員。
5月27日17時許,正在執行日常巡查中的鎮寧自治縣公安局民警在黃龍湖發現一名女子劃著小船在湖中收網。待小船靠岸后,民警隨即上前將女子控制。經查,女子韋某是湖畔某村村民。當天上午10時在湖中下網,魚獲共計2.9公斤。韋某捕撈使用的刺網長約60米,高3.3米,經鎮寧漁業部門鑒定,屬禁漁期內禁用的捕撈工具。
“之前,我們城區派出所還在鎮寧紅旗湖查獲了兩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兩名使用攔河網非法捕撈的違法人員。”民警告訴記者。截至記者發稿時,上述3人已被鎮寧警方采取了強制措施。
據悉,3月1日至6月30日,長江、珠江等水域進入禁漁期,所有河流、湖泊均禁止除休閑垂釣以外的一切捕撈作業。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的相關人員,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以拘役、管制、罰款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