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9月7日電(記者張亮)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禁毒辦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麻黃草管理辦法》已由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將于10月1日實施。這一辦法將有效堵住麻黃草流入制毒渠道的管理漏洞。
麻黃草是一種可以用于提煉加工麻黃素、偽麻黃素等易制毒化學品的原植物。寧夏是國內麻黃草主產區之一,全區種植面積9000余畝,年產近4000噸。近年來公安機關已發現多起麻黃草來源于寧夏的制毒案件。為加強對麻黃草的監管,寧夏禁毒辦牽頭多家部門聯合制定了這一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自治區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下達的麻黃草年度采集計劃,向各麻黃草資源分布的縣(市、區)分別下達麻黃草年度計劃采集量,按照計劃采集量確定種植面積。采集麻黃草應當辦理采集證,采集證持有人應當按照采集證規定的采集區域、采集量、時間等進行采集。收購麻黃草同樣需辦理收購許可證,收購許可證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頒發。企業在收購麻黃草時要查驗麻黃草出售者的采集證,按照采集證載明的數量收購。運輸階段,麻黃草承運人在起運時,當地公安機關應當于起運地現場監督和記錄麻黃草運輸數量、運輸人員、始發地、目的地及行車路線等相關運輸信息。
辦法還規定,對非法采集、買賣、運輸麻黃草的,由林業草原、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等主管部門依據職責予以沒收,并沒收違法所得,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