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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洋垃圾”、打擊收購野生動物……自治區高院發布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 |
2021年06月06日 08:13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編輯:韋幸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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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50個世界環境日到來之際,6月5日,自治區高院在北海市發布廣西法院環境資源審判“10+1”典型案例,并與自治區檢察院等相關部門簽署北部灣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框架協議,共建海洋保護司法協同機制。 ▲相關部門簽署北部灣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框架協議。 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了解到,相關部門將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司法銜接,整合行政司法資源,形成高效制止和打擊涉嫌環境違法和犯罪活動的工作機制,并加強環境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審判實踐探索。 同時,廣西還將建立北部灣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專家庫,遴選一批具有豐富生態環境保護經驗的理論和實務專家入庫。北部灣沿海城市法院審判生態環境資源案件時,可以聘請庫內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特邀調解員或提供技術咨詢等。 ▲與會領導向北海市人大、政協及企業代表贈送環保類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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