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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一女子持舊借條“打假官司” 因虛假訴訟罪獲刑 (2) |
2020年12月26日 08:08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編輯:韋幸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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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法院供圖 滿某不服一審判決,于2016年11月上訴至北海市中級法院。同年12月,北海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撤銷海城區(qū)法院的判決,將該案發(fā)回重審。海城區(qū)法院重新對該案進行審理,并于2017年5月作出裁定,裁定駁回滿某的起訴。 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警方立案審查 據悉,滿某隱瞞他人已全部清償債務的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林某履行債務,導致林某為應訴而支付律師費2.5萬元、鑒定費2.3萬元以及一定數額交通費等損失。 2017年5月,海城區(qū)法院以該案爭議事由的合法性存疑為由,將案件移送至當地公安機關。警方立案審查后,滿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數罪并罰,執(zhí)行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今年8月,海城區(qū)法院通過云間網上視頻庭審系統(tǒng)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件。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滿某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其行為已構成虛假訴訟罪。由于此前滿某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刑罰執(zhí)行未完畢,應當數罪并罰。 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海城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滿某犯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連同前判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合并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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