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17日電(記者 盧俊宇)近日,“司法裁判自動履行正向激勵和信用修復機制理論研討會”在浙江寧波舉行。研討會主要介紹了寧波兩級法院探索推進自動履行正向激勵和信用修復機制兩項機制的背景、做法、成效。
記者了解到,為幫助自愿履行者“造血”,寧波市江北區法院于2018年開始探索“信用修復機制”,對符合條件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修復后,法院將通過“不對其作負面評價”的方式予以激勵。同時,探索對被執行人進行失信等級劃分,做到精準懲戒和分級信用修復。
兩項機制的推進,并不意味著對失信者的縱容,更不代表著對強制執行措施的削弱。“對于假借信用修復之名轉移財產、拖延執行等行為,將視為以其他方式抗拒執行,法院將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其進行罰款、拘留,情節嚴重的,將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寧波中院相關負責人說。
通過兩項機制的推行,“自動履行為主、強制執行為輔”的寧波法院執行體系正在加速形成。2020年7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全面推廣寧波自動履行正向激勵做法。
本次研討會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寧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辦,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法治指數研究中心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