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5月27日21時18分訊(記者 闕影)兒童節即將到來,如何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成為人們關注的問題。今(27)日,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法院發布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典型案例,將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拓展到未成年人保護領域。
怕父親家暴 13歲少年申請人身保護令
今年4月10日,巴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離婚訴訟,而這是申請人劉女士(化名)的第二次起訴離婚。2018年2月,劉女士也曾起訴離婚,法院于同年3月判決駁回了離婚請求。但一年多來,劉女士和丈夫王先生的關系并未好轉,劉女士甚至還帶著兒子離家租房居住,并再次起訴離婚。
因劉女士和王先生的兒子小王還未成年,在審理過程中,法院征求了小王的意見。“我不想父母分居離婚,為了緩和父母的關系,我愿意回家和父親一起生活,但是我又怕父親動手打人…”在法庭上,小王講出自己的想法和擔憂。他說,以前父親脾氣暴躁,有時還打罵家人,他怕父親還和以前一樣。
經庭審調查,法院查明了王先生家庭暴力的情況,經小王本人的申請,出于對未成年人保護,巴南區人民法院于5月21日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在人身保護令發出后,王先生也認識到自己錯誤,表示會改正,不再發生家暴行為,并在以后的家庭生活中盡到做父親的責任,為孩子創造一個溫馨健康的成長環境。
據了解,近年來,巴南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把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維護未成年人權益工作落實在法院工作的各個環節,確保未成年人的權益得到保護。在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通過“生活適應期”“法官箴言”“人身保護令”以及就撫養費案件建立快立快審快執綠色通道等工作機制,妥善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撫養、撫育、監護、探視等各類民事案件,充分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權利以及身心健康。
怎么申請人身保護令 法院出了具體操作規定
什么是人身保護令?巴南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怎么申請人身保護令?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具體怎么操作?今年5月,巴南區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的若干規定》,這是關于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具體操作規定。
未成年人怎么申請保護令?
巴南法院相關負責人解釋,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人身保護令由誰執行?
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人身保護令包括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等措施。保護令的保護范圍不只局限于申請人,也包括其相關近親屬。
違反保護令有什么后果?
巴南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果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采取的司法懲戒,包括訓誡、罰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