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開出首張環保稅發票 施行了近四十年的排污費退出歷史舞臺
4月1日進入環境保護稅首個征期。當日零時許,清徐縣地稅局開出我市首張環境保護稅稅票,征收稅款101214.79元,標志著綠色稅收在我市順利實施開征,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費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領取我市首張環保稅發票的是清徐縣景源熱電有限公司的財務人員。“很意外也很幸運能領到太原市首張環保稅發票。”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減排激勵機制,對于企業轉型升級、減少污染排放具有很好的促進作用。公司將積極響應號召,主動節能減排,為太原綠水青山建設貢獻企業綿薄之力。”當日,在清徐縣地稅局辦稅服務大廳領到環保稅發票的還有清徐縣恒達洗煤有限公司等。
201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稅法規定,環保稅按季申報。所以,環保稅首個征期從4月1日開始。確保稅制平穩轉換,我市稅務部門會同財政、環保部門為首個征期作了大量的準備工作。目前,我市稅務部門核心征管系統、網報系統均已部署上線,識別、認定并采集我市環境保護稅納稅人的基礎信息。其中,清徐縣作為我市工業大縣,最終確定環保稅納稅人277戶,戶數在各縣(市、區)中最多。“在環保稅征收過程中,企業積極配合支持,生態文明的理念在太原開始深入人心。”清徐縣地稅局副局長任志國介紹。
為充分保障環境保護稅首個征期納稅申報平穩有序,我市各辦稅服務大廳廣泛增設了環境保護稅申報專窗、綠色通道,確保有序受理納稅人的申報。有分析認為,排污費改為環境保護稅后,在法律效力和征管機制上將更加嚴格,有利于提高排污企業環保意識,促進其治污減排,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