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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全面推廣實施高品質住房政策 |
2025年11月13日 08:40 來源:南寧晚報 編輯:鐘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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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南寧市自然資源局印發《南寧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支持實施高品質住房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標志著此前在五象新區試點推行的高品質住房政策,全面推廣至全市實施。《措施》對提升居住小區公共空間品質、優化設置居住配套設施及提升居住舒適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可操作要求。 共享公共空間 鼓勵建設小區配套服務設施 《措施》明確,為提升小區生活宜居度、便利度,鼓勵結合小區出入口、裙房及住宅底層等地上空間,建設無償移交政府的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和非移交的涵蓋養老看護、嬰幼兒托育、兒童托管、社區助餐、家政便民、衛生健康、體育健身、文化休閑、兒童游憩、快遞收寄等歸屬全體小區業主共有的公共服務設施(非移交設施按不大于小區項目總計容建筑面積的1%控制),建筑面積可不納入容積率計算。 為滿足鄰里間活動、交流等共享空間需求,鼓勵在小區設置風雨連廊及空中公共綠化空間。符合以下設置要求的可不納入容積率及建筑密度計算:風雨連廊應設置在建筑首層,連通各樓棟(座),且無圍護結構,凈寬不小于1.5米且不大于3.5米,凈高不小于3.0米,公共開敞可達。空中公共綠化空間應在樓層內集中設置,每個交通單元內的戶數不少于2戶,每棟(單元)不大于一處,建筑面積不超過該層總建筑面積的7%,且與公共交通空間直接連通,公共通道可達,對外開放,不得劃歸私有或獨享;空中公共綠化空間應至少有一個完整的長邊完全開敞,開敞范圍內無水平方向的結構連梁、板及裝飾構件等遮擋物,綠化種植面積應不小于40%,高度不少于2個標準層,欄桿應采用通透欄桿或透明欄板,向外展示綠化效果。 提升居住舒適度 鼓勵建設多功能入戶大堂 鼓勵結合住宅首層公共候梯廳增加建設具有設計感和歸家儀式感,兼具會客交流、等候休憩、宅送搬運等綜合功能的入戶大堂(建筑面積應不小于30平方米),每單元樓棟的多功能入戶大堂可按最高不超過30平方米建筑面積予以免計容支持,超出部分仍須按相關規范計算容積率。 鼓勵在滿足規范要求電梯數量下限的情況下,為提升豎向交通便利度額外增設公共垂直電梯,增設電梯井道的建筑面積可不納入容積率計算。 采用住宅建筑風貌品質提升或空中花園住宅設計的住房建筑,因建筑立面造型需要,飄窗側面可接陽臺、設備板、裝飾板等。 同時,優化戶內空中花園開敞面設計規則。戶內空中花園四周應不少于2個完整的開敞面,且開敞面總長不少于空中花園周長的40%,不設結構柱、裝飾柱、剪力墻等,不可外接連梁、板、雨篷等構件。對于住宅樓單元之間相鄰戶型的戶內空中花園如相連的,為保障住戶隱私,可采用高度不超過2.5米的非承重材質進行分隔,該分隔處可視為開敞面。根據公建化立面設計需要,除按有關規定設置的符合日常生活起居需求的普通陽臺外,其他陽臺采用封閉處理的,可按封閉陽臺板水平投影面積的1/2納入容積率計算。 居住配套設施 支持整體建設地上停車庫 居住小區在滿足項目合理交通組織的前提下,支持結合場地整體建設單層結構層高不大于4.5米的地上停車庫,以停車庫頂面平臺作為室外地坪計算該項目的綠地面積以及對應樓棟的建筑占地面積、建筑層數、建筑高度(有特殊高度控制區域除外)。 頂面平臺應與小區景觀一體化設計,停車庫沿街界面一側應設置商業及配套服務用房進行封閉,局部未封閉的臨街外立面應結合主體建筑風貌及環境景觀效果做一體化設計。 居住小區合理設置獨立的垃圾房、門衛室及地下室出地面的樓梯間、電梯間等輔助設施。鼓勵在非沿街建筑界面合理區域局部集中設置非機動車停車棚,以及設置有獨立頂蓋的地下車庫出入口。以上室外輔助設施可不納入容積率及建筑密度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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