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西新聞網 > 首頁欄目 > 滾動新聞 > 正文 |
買“比特幣”每天返利2%?南寧一公司吸金后關門了 (4) |
2021年03月11日 09:03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編輯:陳麗婕 |
|
事件進展:七人已報案,警方已受理 記者發現,沖發發公司推薦投資者下載使用的“CTCE”App,其賬戶上顯示的不是比特幣BTC,而是USDT,也是一種虛擬貨幣,而陸某以及CTCE機器人均在微信群提到購買的是比特幣BTC。對此,黃女士稱,沖發發公司吸收投資者出資委托他們用人民幣換成USDT,然后在“CTCE”App購買比特幣BTC或者以太坊ETH的漲跌。
▲CTCE機器人在微信群提到購買的是比特幣BTC。受訪者供圖 10日上午,黃女士和韋先生等人撥打陸某和林某手機,發現陸某已將他們統統拉黑,林某則一直不接聽電話。黃、韋二人稱,他倆和另外5人認為沖發發公司法定代表人陸某涉嫌詐騙罪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于2月22日到明秀派出所報案,該派出所安排民警給他倆做了筆錄,另外5人因案情相似,民警登記了相關個人信息。 記者隨后跟隨黃女士等人來到明秀派出所咨詢案情進展情況,值班民警詢問辦案民警后答復稱,警方已受理此案,因辦案需要一個時間過程,目前正在辦理中。辦案民警建議黃女士等人動員更多受害人來報案,如果涉案金額達100萬元以上,可移交經偵大隊并案處理。 律師觀點:比特不是“幣”,五部委禁止 南國法援公益律師韋顯瑞分析稱,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五部委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表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并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并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等,就目前來說,該通知就是說禁止比特幣在市場上流通和交易,禁止各個銀行跟支付機構對比特幣進行流通,那么市場上就沒有正規合法的比特幣的交易機構。 既然是國家禁止的一種行為,那么投資者與委托公司簽署的協議相應就是無效的。沖發發公司承諾每天返利2%,這種行為屬于名為投資、實為借貸,現在該公司關門跑路了,投資者可以向警方報案。
|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
| >>更多精彩圖集推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