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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游泳市民不配合執法 現場撒潑吐口水 (2) |
2020年08月23日 19:01 來源:法治最前線 作者:唐嘉 陳三玲 韋鵬 高俊 編輯:潘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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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 禁止污染水體的活動 隨后執法人員對其進行了教育批評。據介紹,早在2009年,柳江河市區河段的四個水廠取水口附近,就已經劃定了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保護范圍,其中,城中和柳南兩個水廠,取水口的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河面110米距離為保護區域;柳東和柳西兩個水廠,取水口的上游1000米至下游300米,河面110米距離為保護區域。在保護區域范圍內,禁止游泳、釣魚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違者將被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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