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謝茂田(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四平市人民檢察院向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謝茂田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四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謝茂田在擔任遼源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松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吉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